问题 | 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什么赔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一、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什么赔偿? 承包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等。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收土地需要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吗? 1、征收土地需要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征收土地预公告需要包含的内容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三、农民承包土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归谁? 1、农民承包土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由集体分配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所有,青苗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权利人所有。 2、土地被征收,承包方可以获得补偿。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3)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4)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农村地区的土地被征收,承包方通常也是可以获得补偿金的,具体的补偿数额,当然是需要协商后才可以确定的。如果阅读此文后,对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什么赔偿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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