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公司解聘怎么赔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哺乳期公司解聘的赔偿标准如下: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2、怀孕、产期、哺乳期是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应一并发放。 一、哺乳期公司的优待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二、哺乳期公司调岗降薪的处罚标准如下: 1、如果被调岗降薪可以依法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进行仲裁或者调解。 2、对于哺乳期的职工,用人单位不得调岗降薪、辞退,如果公司确因经营困难则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3、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则用人单位应当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哺乳期公司解聘的赔偿标准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怀孕、产期、哺乳期是三期工资;工资和加班工资应一并发放。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哺乳期公司解聘怎么赔偿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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