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有权利干涉子女的恋爱婚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民法典》规定父母无权干涉子女的恋爱婚姻。遭遇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被宣告之日起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每个公民都有结婚的自由与不结婚的自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父母的婚姻子女是不可以进行干涉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且因胁迫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结婚、离婚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父母有权利干涉子女的恋爱婚姻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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