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能否将房子抵押用于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能否将房子抵押用于财产分割 民法典规定,房屋作为抵押物,可以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而房屋不能抵押用于财产分割,抵押房屋时有流质条款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一条【流押】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可以用于抵押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房屋抵押时有流质条款,不能约定在债务不履行债务时,房屋归抵押权人所有,所以不能质押房屋用于财产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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