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轻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故意导致他人受到轻伤损害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故意伤害不一定是公诉案件。 故意伤害罪一般是公诉案件,但是一定情况下,可以转为自诉案件。具体来说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故意伤害案件,就属于自诉案件。 二、故意伤害是怎么认定的? 1、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而故意实施伤害行为,希望伤害结果发生的,就可认定为故意伤害。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2、故意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1)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 (2)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三、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先动手可以减轻加害人的处罚吗? 1、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先动手不一定可以减轻加害人的处罚,若是存在以下情形,可能会被减轻处罚: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2、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刑幅度内,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 (1)如果具有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确定宣告刑。 (2)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 实施的故意侵权行为,若是导致他人受到了轻伤的损害,那么侵权方不仅需要承担支付民事赔偿金的责任,还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如果对轻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