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判缓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判缓刑 六种情况下判缓刑: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3)犯罪情节较轻; (4)有悔罪表现; (5)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6)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缓刑的法律后果如下: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违反人民法院的禁制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实行缓刑,不需要罪犯在执行刑罚的地方执行原判刑罚,而且是在自己居住的地方接受考察,考察期过了,原判刑罚也就执行完毕了。申请适用缓刑不分性别、地域差别的,只有符合缓刑条件,都可以申请。 三、缓刑考验期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四、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前先行羁押折抵刑期,发生在执行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判决的情况下,而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其所判刑罚实际上并未执行,因而根本谈不上刑期折抵问题。此外,对于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第一审宣判后,如当时仍在押,一审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再依法将犯罪分子交公安机关监督考察。 关于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判缓刑的问题,回答是符合缓刑适用的实质条件、主体条件的,就可以适用缓刑。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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