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是否属结果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属于典型的结果犯。
所谓结果犯,即要求行为人不仅仅需要实施符合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所规定的客观行为,还需产生特定的、法律所认可的犯罪后果方可视为既遂。 在强奸罪的认定上,只有当行为人违背妇女意愿与之发生性关系这一特定的、法律所认可的犯罪后果实际发生时,方能被判定为强奸罪的既遂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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