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借款还不上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根据规定借款还不上了怎么办? 1、借款还不上了可以向债权人提出延期、分期偿还的请求。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遇到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借钱没有借条但是有其它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在起诉时一般也能够立案。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欠债不还可以扣押欠款人吗? 1、欠债不还不可以扣押欠款人 (1)法律禁止任何人私自采取扣押措施索债,扣留债务人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可依法留置债务人的财产。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2、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的注意事项 (1)债权人未按合同的约定事先占有对方财产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2)如果债务人的侦务与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的财产无关,则不能发生留置权。 (3)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限,也不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因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才有正当行使扣押权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必要性。若债务未到展行期,债务人仍有可能在此期间内履行债务,没有扣押的必要。 三、借钱不还是否违反法律? 1、借钱不还违法了,具体来说违反了《民法典》等民事法律的规定。 借钱不还属于违法行为,但不属于犯罪行为。借款人借款不还的,一般是按照民事纠纷进行处理的,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但要是借款人一开始借钱的时候就有不归还的意图,则这种情况下的借款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经债权人起诉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还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遇到借钱不还的,首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还钱。如果协商不成,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2、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款者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形是时有发生的,债权人遇到此种情形,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还款事宜,协商后依旧不还款的则最好是在诉讼时效之内起诉。对借款还不上了怎么办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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