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广西危旧房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对广西危旧房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起诉吗? 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起诉: (一)原告和拆迁补偿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广西危旧房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起诉? 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广西危旧房拆迁补偿争议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四、广西危旧房拆迁补偿争议起诉后被告有哪些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 2、在诉讼中,必须接受法庭的合法传唤,及时应诉。 3、必须遵守诉讼秩序,服从法庭指挥,不得妨碍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4、对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举证的义务。 5、必须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6、法庭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被告不得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7、必须自觉接受和服从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8、不得因行政诉讼无原则迁就行政被管理一方而放弃行政管理。 五、广西危旧房拆迁补偿争议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六、广西危旧房拆迁补偿争议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七、广西危旧房拆迁补偿争议立案后可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应当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且无法及时作出决定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虽然对广西危旧房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起诉,但是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也不能随意提起行政诉讼,危旧房拆迁补偿标准是由广西政府部门制定的,并没有法定的参考依据。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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