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施工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合作单位的资格条件 1、在授权全国、全省范围内登记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 2、可由本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推荐人。 3、合作单位具备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相关文件,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4、具有一定的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实力。 (二)合作个人的资格条件。(若未达到以下条件,项目经理由本公司派遣,费用由合作方支付。) 1、在建筑施工行业从事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可由本公司(简称甲方)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具备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4、具有一定的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能力。 5、对合作工程具备压倒性信息优势、人力资源优势或技术优势者。 (三)资格认定 在合作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主管工程的副总组织相关 部门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作出决定。 1、若合作单位(人)不符合合作条件予以取消合作资格。 2、若合作单位(人)符合合作条件则予以合作,并签订“内部施工承包合同”。 3、合作前应对合作单位(人)以往的行业口碑做一个详细调查,如有严重劣迹的则取消合作资格。 1、《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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