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怎么赔偿才是合理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拆迁怎么赔偿才是合理的? 1、拆迁房屋需要支付的赔偿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合理分配房屋拆迁补偿款 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二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二、发生拆迁纠纷由谁申请行政裁决? 拆迁纠纷可以由拆迁人、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 1、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裁决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7)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8)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2、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裁决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 (4)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5)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 只要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也不属于超过一定期限的临时建筑,那么被拆迁方通常都是可以获得一定补偿金的,具体的补偿数额,当然是可以协商确定的,但是在协商的时候,最好是遵守现行法的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导致协商确定的最终结果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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