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刑事犯罪已经坐牢罚金在什么地方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构成刑事犯罪已经坐牢罚金在什么地方交? 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有以下几种罚款缴纳方法: 1、限期一次缴纳。 2、限期分期缴纳。 3、强制缴纳。 4、随时追缴。 二、罚金的特点有哪些? 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2、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4、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罚金不需要到指定的银行去交,是直接交给法院的,如果罪犯都已经坐牢了,说明院的判决书已经正式生效,罚金交纳的时间通常就是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以后。不过现行法律制度对罚金的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构成刑事犯罪已经坐牢罚金在什么地方交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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