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是其中一种行为,还是同时实施数种行为,均可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 二、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如何量刑?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处罚规定: 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对于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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