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多少钱补偿金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多少钱补偿金?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计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屋拆迁起诉后提交的书证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 (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 (四)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 三、房屋拆迁起诉后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三)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 (四)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 (五)证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总之,法律不能强行规定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金,被拆迁房屋的房龄、面积、所处位置都不一样,统一规定房屋拆迁补偿金是不公平的。征地主管部门没有经过市场价格评估就随意确定的拆迁补偿金也不合理,征地拆迁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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