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逃逸判刑,什么条件下可以判缓刑?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一、交通肇事逃逸判刑,什么条件下可以判缓刑? 1、交通肇事逃逸法院不一定判刑,若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比较轻、且法院也认为逃逸行为人有悔过的表现等。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肇事逃逸行为人可能会受到的处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非机动车肇事逃逸,一定会被认定为是全责方吗? 非机动车肇事逃逸,一定会被认定为是全责方。对于逃逸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认定结果: 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2、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担; 3、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安全或有错误,他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 4、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驾驶员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的,不一定会被法院认定为是涉嫌犯了交通肇事罪。而对于罪名不成立的情形法院一定不会判刑。至于交通肇事罪等罪名成立的,是否判刑,具体判处怎样的刑事处罚、是否可以被宣判执行缓刑,需要法院审理逃逸案件后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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