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职务侵占罪怎么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根据规定职务侵占罪怎么无罪? 职务侵占的财产数额在六万元以下的,通常不会认定为犯了职务侵占罪。具体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律师受理职务侵占案件后,可以做无罪辩护吗? 1、律师受理职务侵占案件后,不一定可以做无罪辩护。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做无罪辩护: (1)被告不具有主观要件: 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具有主观直接故意。 (2)被告不是犯罪主体: 可以证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属于职务侵占罪主体要件中特殊的主体范围。 (3)被告犯罪行为不足: 当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证据链条脱节,将影响犯罪事实的认定,应该进行无罪辩护。 2、职务侵占罪在下列情况下无罪: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该职工不属于企业人员,不符合主体要件,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2)个体工商户股东、收银人员等工作人员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3)合作关系、承包关系、挂靠关系人员不是被害单位人员,主体不适格,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并非所有利用职务侵占了公司财产的职员,都会被认定为犯了职务侵占罪。实施了此种行为的公民,若是不想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当然就司法实际来说,无罪辩护可以辩护成功的概率是比较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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