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征地协调费怎么用?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一般征地协调费怎么用? 征地协调费主要用于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所需日常办公经费及聘用拆迁公司拆迁代理费用,就退此类费用的用处如下: 1、拆迁代理费 由街道办事处支付。 2、人员支出 支付给招聘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五险一金及现场补贴等。 3、一般公用支出 包括办公费、水电卫生费、邮电费、办公电话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劳务费、宣传费、办公设备维修费、培训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工作人员加班误餐费、工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技术图书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4、其他公用支出 包括工程图纸复印晒图费、专家咨询(评审)费、法律顾问费、交通工具租赁费、办公用车燃油、维修及保险费、房租费、办公场所装修费、物业管理费等。 5、弥补不足 剩余工作经费由街道办事处用于弥补业务经费的不足。 6、参与考核兑现 可将部分工作经费用于参与项目工作人员的考核兑现,具体办法根据项目实际由区城改办和街道办事处另行报批区政府确定。 二、发生征地纠纷怎么处理? 发生征地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政复议等。 1、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征地纠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2、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征地纠纷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3、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的制度。 县级以上的政府在征地之前,需要按照现行法的规定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并且需要公布征地的目的。在征地的过程之中,政府一般都会有工作经费,此类费用需要专款专用,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挪用,否则有可能会因为挪用公款而受到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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