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拆迁补偿款还能享受低保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有拆迁补偿款还能享受低保吗? 有拆迁补偿款还能享受低保,申请低保与拆迁补偿款建房无直接关系。申请低保的标准是中国公民,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就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二、申请城市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认定城市低保对象三个基本条件是申请人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条例规定,申请城市低保的必要条件就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保障对象】: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人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自己的房屋被拆迁,那么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已经获得了相关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同时也是正在享受低保,并不会因此而导致低保就不能够享受了,因为低保的领取和有没有拆迁补,长款之间是没有直接的必然的关联性的,这一点是明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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