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个部门负责拆迁赔偿纠纷?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哪个部门负责拆迁赔偿纠纷? 拆迁补偿纠纷是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房屋拆迁纠纷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房屋拆迁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现实生活当中发生拆迁纠纷的,那么一定要及时的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解决,比如说可以找到当地的人民政府要求对此进行行政裁决,而被拆迁的人对于行政裁决的结果不满意的,这个时候也可以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签订拆迁协议书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其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要明确; 3、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4、约定违约责任。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征地尽早的履行合同。 总之,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一亩的金额需视情况而定。征收土地的流程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要注意违约责任等其他注意事项。建议将土地征收合同拿给专业人士进行分析,确保签订的土地征收的协议书后期更好的施行。 对于哪个部门负责拆迁赔偿纠纷这个问题,答案显然是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是人民法院,但是处理纠纷的方式不同,所对应的解决纠纷的主管部门的性质也是不同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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