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解答 |
![]() 一、怎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受害人可以向受理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会在7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六条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受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以及本解释有关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五日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制作笔录。 人民法院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时,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答辩准备时间。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原件(本人亲笔签名,份数为被申请人数 1份)。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证据材料。 4、委托了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是律师的,要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 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人包括哪些人?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操作流程也非常简单,把相关的材料递交到法院以后等法院的通知即可。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犯罪嫌疑人是有义务履行民事赔偿责任的,主动履行民事赔偿责任还可以被从轻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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