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期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期是多久? 追诉期限不是固定的,追诉期限需根据嫌疑人可能面临的刑罚确定。 《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刑事案件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有哪些?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三、立案后发现超过追诉期限怎么处理? 应当撤案处理,公安机关应当撤案的法定情形包括: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刑事案件追诉期内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提起公诉?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五、刑事案件追诉期内需要查明的事实有哪些? (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才能确定立案追诉期是多久,比如故意杀人既遂,追诉期限通常是20年,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的,即便已经超过了20年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受理了刑事案件以后,如果发现已经超过了追诉时限,没有任何特殊情况的应当依法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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