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暂予监外执行: 刑法上的过失犯罪处罚是怎么规定的?刑法上的过失犯罪处罚是: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会按照实际的犯罪事实结果来进行判决处理,特别是对于当事人不能抗拒的行为导致的过失责任,在法律上并不认定为犯罪活动。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会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实际上,如果罪犯本人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话,当初司法机关就不会做出监外执行这样的一种判罚,当然在做出监外执行判罚以后,如果发现当事人的申报情况跟实际情况不符合的话,人民检察院也是会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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