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申请法律强制执行?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怎么样申请法律强制执行? 1、可以直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可以委托他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吗? 1、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的条件 (1)必须有生效的判决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例如,判决撤销海关科以相对人罚款的决定,如果该行政决定尚未执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相对人的义务已经不复存在,案件因无执行内容,无需进入执行程序。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前提条件。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 (5)符合人民法院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 三、强制执行申请被受理后可以撤回吗? 1、申请强制执行后能撤回,已经交纳的申请费不退还。 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费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已经交纳的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2、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 (1)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非必须)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 (2)如果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3)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且提出申请的时候,最好是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自己满足了执行条件的材料,对怎么样申请法律强制执行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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