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征地分配不合理该起诉谁?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一、农村征地分配不合理该起诉谁? 1、农村征地分配不合理该起诉实施征地行为的政府,此时提出的是行政诉讼。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2、征地补偿不合理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村里补偿款不给找什么部门? 1、村委不给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下,村民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 若村集体不发放征地补偿费用的,村民可以向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反应情况要求对村委会的违法情况进行监督。若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不履行监督职责的,村民可以向法院起诉其不作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2、征地补偿及拿到分割方案,需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后才可以确定。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1)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3)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4)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7)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8)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9)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三、征收农村地区的土地补偿是按人头补偿吗? 1、征收农村地区的土地补偿并不完全是按人头计算。 征地补偿款是由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这三块组成。征地补偿费是按土地面积乘以补偿标准的倍数,安置补助费一般是按人头算。 2、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他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县级以上的政府在实施征地行为之前,就需要筹集征地补偿金。在实施征地行为之前,或者是征地行为之后,需要支付补偿金。若是不支付,可能会被起诉。若是对农村征地分配不合理该起诉谁存在其他的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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