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了拖欠工资不发咋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辞职了拖欠工资不发咋办? 1、辞职了拖欠工资不发,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单位拖欠工资,还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加付赔偿金。 二、月平均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1、月平均工资不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2、基本工资制度的特征 (1)多样性 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实行不同的基本工资制度。其中,企业可自主选择基本工资制度,国家规定的示范性企业基本工资制度是岗位技能工资制;国家机关必须对职员、工人分别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或岗位工资制;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必须实行等级工资加津贴制,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可实行企业基本工资制度。 (2)结构性 岗位技能工资制、职务级别工资制等基本工资制度,都属于结构工资制,只不过各自结构不尽相同而已。 (3)等级性 在各基本工资制度的结构中,都包含具有等级特点的组成部分,如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工资等都有相应的等级。 不管职员是否已经从单位离职,单位都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职员支付工资,若是不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那么单位无疑就违法了。职员若是发现单位实施了此种违法行为,直接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单位,也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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