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办理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离婚协议书只要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就可以直接拟定,没有其他程序。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程序:申请离婚登记、审查申请材料、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等。优缺点有: 1、效率高、费用小等优点; 2、地域限制性强、容易反悔产生争议等缺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办理程序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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