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免责条款应该怎么写呢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合同免责条款撰写要求分别有:撰写免责条款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撰写免责条款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撰写免责条款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其他要求等。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分别是: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免责条款满足法定有效条件,且没有无效免责情形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无效免责情形: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合同免责条款应该怎么写呢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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