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得到的房子有房产证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拆迁得到的房子有房产证吗? 有,拆迁安置房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房产证,房产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被拆迁人身份证; 5、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二、房屋拆迁安置方式有哪些? (一)货币补偿。 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 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 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三、房屋拆迁安置房怎么分配?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四、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拆迁得到的房子有房产证的前提条件是被拆迁的房子有房产征,如果征地主管部门拆迁农村的自建房,征地主管部门给村民提供的安置房一般不能办理房产证,因为这些房产属于乡产权房,具体以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安置补偿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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