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必须要律师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民事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必须要律师吗? 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三、民事案件中不能强制执行哪些财产?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四、民事案件中应解除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五、民事案件中可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民事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必须要律师吗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在强制执行阶段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但请律师不是必须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即便请了律师也不能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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