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个月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离婚一个月冷静期是强制的。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登记离婚明确了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中冷静期的适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登记机关收到申请的三十天内,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 2、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 4、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具体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证据材料;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现在离婚是协议离婚才有一个月的冷静期,诉讼离婚是没有冷静期的。需要注意的是冷静期在期满之后若是双方没有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确认离婚的,也是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无法离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一个月冷静期是强制的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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