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国有土地时城中村拆迁怎么赔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城中村拆迁怎么赔偿? 征地拆迁没有赔偿,城中村拆迁要支付下列补偿金: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城中村拆迁之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1、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由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房地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予以复核确认。 2、集体债务审计。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依附的集体债务情况由区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复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土地开发成本。 3、前期开发费用。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熟化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前期开发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委、审计局等部门核定后支付。较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市土委会一次性审定,计入土地出让金总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各区政府按期组织完成房屋拆迁。 4、编制改造用地供应方案。 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方案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报市土委会批准。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 5、进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拆迁房屋实行实物安置的,应当就地、就近安置。拆迁安置房的建安成本由市建委会同市规划局、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核定。 城中村拆迁赔偿跟拆迁补偿是不一样的,施工单位拆迁程序违法的可以跟征地主管部门索要赔偿。不过,城中村拆迁的补偿标准也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面临的实际情况不能一概而论,所以政府部门只能因地制宜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偿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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