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一个人能赔多少钱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农村拆迁一个人能赔多少钱? 行政拆迁没有赔偿金,只有补偿金,拆迁补偿标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行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农村拆迁款的发放流程是怎样的? 1、市、县人民政府将征地补偿标准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予以公告;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当事人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批准后就可组织实施; 4、发放补偿款。 5、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总之,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没有固定的数额,自建房拆迁补偿款及征地补偿款都是地方政府部门规定的,政府部门给村集体及村民依法支付了补偿款以后才能征收农村土地并实施相关的拆迁行为,村民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要配合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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