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怎样赔偿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怎样赔偿的? 征地拆迁没有赔偿,征地主管主管应当支付拆迁补偿金,拆迁补偿金不是固定的,计算依据如下: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3、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4、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屋被违法拆迁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1、赔偿请求权人主体适格。 2、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事实根据。 3、国家机关的行为已经被确认为违法。 4、已完成行政复议前置程序。 5、在规定的期限内请求。 土地征收时房屋拆迁补偿金虽然没有固定的数值,可是房屋拆迁补偿金有法定的计算依据,如果征地主管部门根本就没有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随意确定补偿标准,这样的补偿方案是不合理的,被拆迁人可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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