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商铺拆迁有什么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根据规定商铺拆迁有什么补偿? 1、商铺拆迁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商铺拆迁补偿款的归属 (1)如果承租人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和办理了营业执照,而且该门面的手续齐全正规合法,承租人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 (2)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加上价格补贴)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调换。 二、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房屋、附属物、收益权等。 1、房屋。 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这里所说的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 (1)所有权人合法所有。 (2)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附属物。 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一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的特征如下: (1)依附于房屋而存在。 (2)具有一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 (3)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 (4)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具有合法性。 3、收益权。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应具有的特征如下: (1)收益权人系合法地占有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 (2)收益应当合法产生。 (3)收益应当是有依据的产生,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预期收入。 不管是商铺,还是其他类型的房屋,都有可能会被拆迁。至于被拆迁方是否可以获得补偿,需要依法确定。可以获得哪些补偿,需要结合补偿标准确定。对于补偿标准没有补偿项目的情形,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可以协商确定补偿项目、补偿方式等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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