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房屋产权能否约定转移时间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房屋产权能否约定转移时间 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转移是属于民事自治的行为,当事人可以约定房屋产权转移时间,但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方式 1、简易交付: 从我手里交到你手里。 多数都是简单交付。 一定是挑好放到包里才算交付。 一定是检验完毕交付完毕。 银行给我清点之后才算交付完毕。 如果银行把钱交出来没有点时,被抢走了,风险由银行负担,因为没有交付。 2、间接交付: 一种是运输: 一定是验收了,交付了货物清单状态良好才算交付。 交给第一承运人。 针对的是代办托运。 如果是自己运输,没有完成交付。 如果约定交付地点是买方,买方清点后才算交付。 邮寄,交给邮局,邮局验收后就算交付了,也是代办托运。 3、拟制交付: 交付货物所有权凭证。 主要有: 提单买卖的情况下,买海上货物的问题,如果把提单交付了,表明货物就交付了。 仓单买卖,把仓单交付,就算交付了。 有关发票等单据,不是转移所有权的行为,是转移所有权的辅助行为。 这种辅助行为有分离时,如果货物已交付了,但有关单据没有交付,不影响交付的完成。 不影响所有权的转移。 有关使用说明副件等没有交也不影响。 4、占有改变: 已经占有了: 主要有当事人之间的借用,借用改买卖,占有改变,先典后买,先租后买,先质后买都可能,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即交付。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转让房屋所有权是,当事人可以约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但约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的,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这样房屋转让才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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