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脑震荡可以司法鉴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司法鉴定 |
解答 |
脑震荡是可以进行鉴定的。 一般要诊断为脑震荡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患者有明确的头部外伤史,在受伤之后,多数患者会出现短暂性的意识障碍。 但持续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当患者自行清醒之后,出现了明显的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夜间睡眠障碍等明显的不适症状。 之后给予患者复查头颅ct,头颅ct一般没有明显的阳性体征。 但多数患者对受伤当时的过程无法做出准确的回忆,临床上也称为逆行性遗忘。 如果满足以上几个条件的话,那么可以诊断为脑震荡。 多数情况下,轻度或者中度脑震荡患者无需特殊治疗。 要让患者住院休息,同时动态的复查头颅ct,一般情况下,原有的不适症状会在两周左右的时间逐渐缓解甚至消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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