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法人设立分支机构要登记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法人设立分支机构要登记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设立分支机构要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二、法人的特征是什么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 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 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 小编针对问题做出以上回答,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设立是需要进行登记的,登记后法人才具有属于自己的民事权利能力,这是非常重要的,未经登记是不能成立法人的,也就没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如有问题请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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