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出租期间被征收怎么处理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事实上,只要是在使用该被征用的土地遭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可以获得赔偿,个人不能独占全部赔偿。 不过,土地租赁的承租人只能拿到合同未到期的赔偿,并且加上地上附着物的实际损失。 不过,因为土地的实际用途分为农业用地和非农用地,因此在赔偿的时候会根据这个情况区别赔偿。 如果是征收耕地的,那么一般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另外,在实践中,有些土地出租人会以自己是土地所有者身份独占全部的土地补偿费,这样就忽视了土地租赁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违约金问题,严重损害承租人的利益。 或是出租人跟承租人就土地补偿费协商不成的,为解决这些问题,承租人首先可以先找对方协商解决,毕竟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是协商解决不下这个问题的,可以将土地租赁合同收集起来,直接去当地的法院起诉解决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所以土地出租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0年。 并且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期限。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土地出租期间被征收怎么处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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