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合同解除的程序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施工合同纠纷 |
解答 |
(1)催告的内容及方式。 当发包人出现列举的违约行为并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施工单位并不能当然取得合同解除的权力,而需首先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催告,在进行催告时应注意以下环节: 首先,催告的内容必须明确。 催告中不仅应明确指出发包人的违约行为以及要求其履行义务的具体合理期限,同时也必须明确告知发包人在其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将行使合同解除权以解除合同。 其次,催告的方式必须可以证明。 由于《民法典》并未规定催告必须采取书面方式,因此口头形式、数据电文等形式也可能作为催告的方式,但必须注意的是,无论采用何种催告方式,都必须注意保留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据。 一般而言,书面催告易于固定催告的内容及保留对方签收的证据,应尽量采用。 (2)解除通知。 合同一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以方时合同解除。 因此,合同解除条件满足后施工单位仍须向发包人发出解除通知,对该通知也同样应明确内容,并注意保留通用送达的证据。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规定承包人具有以上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建筑施工解除合同并不是必须要解约函的,具体的规定如上。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建筑施工解除合同需要解约函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建筑工程合同解除的程序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