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50万怎么定罪是正确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挪用资金50万怎么定罪是正确的? 挪用资金数额达到50万的,是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量刑的标准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判处多少年要依据具的案情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擅自动用单位资金归本人或他人使用,但准备日后退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在职务上主管、经管或经手单位资金的方便条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可能挪用单位资金,也不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2)、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3)、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三、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对于挪用资金50万怎么定罪这个问题,答案是会被认定为挪用资金罪,如果是被认定为挪用资金罪的,此时行为人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还会被要求退赃退赔。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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