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一、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民事诉讼被告有哪些义务? 1、必须遵守诉讼秩序。 2、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申请鉴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如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十日前向法庭提出书面申请。 3、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供证据时应提供原件或原物,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须在法定的或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责任,因客观原因需延期举证的应书面申请法庭准许。 4、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三、民事诉讼被告享有哪些权利? 1、有反驳诉讼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2、有承认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3、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4、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5、有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 6、有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有权通过辩论反驳对方的主张和论证自己的主张。 7、有选择调解的权利。 8、自行和解的权利。 9、提起上诉的权利。 10、申请再审的权利。 11、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 四、民事诉讼的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五、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六、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可见,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被告不出庭并不会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工作。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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