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实际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要按照以下处理: 首先,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签订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到时候可能还得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将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 所以,既然对拆迁不满意,那么建议现在最好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其次,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实践中,如果对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不满意,那么可以及时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一般地,要在拆迁补偿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并且,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提出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还可以从中提出自己的主张。 最后,可以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来说,如果是跟开发商因拆迁补偿起纠纷的,那么便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不过,即使是跟政府部门起的纠纷,也可以通过起诉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违法建筑拆除时,违法建筑是不给予经济补偿的。 如果当事人对违法建筑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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