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专利侵权一般赔偿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一、发明专利侵权一般赔偿标准是什么 第一,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计算。 第二,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第三,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 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5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3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专利法》第七十一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二、发明专利年费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法律没有规定发明专利的年费缴纳标准。申请人需要询问专利局的工作人员。专利权人需要在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而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三、发明专利申请标准是什么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发明专利侵权一般赔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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