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的适用情况和特征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虽然是一种比较轻的刑事处罚,但对于企业等用人来说,一旦发现本单位的职员,已经被法院判处刑罚,那么就可以在不用补偿、也不用赔偿的情形下,将职员开除。当然,承担刑罚职员也并非一定会被单位开除。此类因犯罪被开除的职员在刑满被释放之后,可以再次找工作,只是就业的范围会相对小一些。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拘役的适用情况和特征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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