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具体如何规定?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工程质量纠纷 |
解答 |
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分别不同种类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规定。 通过土地划拨及乡(镇)村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 通过这种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除了法律规定的使土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外,可以无期限地使用土地。 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一般情况下会采取自动续期的形式,原则上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或者届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手房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同样属于此范畴,一般是自动续期的,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需要结合实际作出判断。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二手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了如何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具体如何规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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