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1.控制标准。 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那么雇用人对受雇人劳务的实施就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对劳务的时间、劳务的地点、劳务的方式等,雇用人会在受雇人劳动的过程中随时提出要求。 而承揽买的是结果,定作人只能约定交付工作成果的时间、地点等,一般不能直接指挥工作的过程。 2.人身标准。 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那么雇佣人对受雇人会有一定的要求,具有人身信任的关系,因为不同的人提供的劳务是不同的。 承揽则不同,定作人购买的是工作成果,只能对工作成果的质量提出要求。 3.条件标准。 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那么雇用人应当提供工作的场所和条件,雇用人不提供的,受雇人有权要求雇用人提供。 而承揽人没有要求提供工作场所和条件的权利。 4.报酬标准。 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受雇人付出了劳动,雇用人就应当给予相应的报酬,报酬的大小是与付出劳务多少相适应的。 承揽中,没有取得工作结果,定作人就不应支付报酬,不管承揽人付出了多少劳动。 不仅如此,如果承揽人不能按约交付工作成果,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5.两种关系履行和解除的方式不同。 一般来说,雇佣关系的雇员不能将自己应负的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需要亲自履行雇佣契约; 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工作部分交给第三人完成,也可以与人合伙完成。 另外,雇佣关系中雇员一般受到法律更强有力的保护,雇主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但承揽关系中,定作人可以更自由的解除合同,只要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按照规定承揽关系并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说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既然不能认定为工伤的话可以按照民事损害来索赔,毕竟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理应索赔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承揽关系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赔偿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对于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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