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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期间中止执行的情况有几种
分类 行政类-行政复议
解答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如果存在任一情况的,那么行政复议可以中止。其中若是属于前三种情形而导致中止行政复议的,在60日内如果造成复议中止的原因还没有消除的话,那这个时候可以终止行政复议。而在其他情况下造成中止复议的,不会受时间的限制,一般是在导致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之后,就可以恢复复议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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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7: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