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三块名表是否是盗窃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盗窃三块名表是否是盗窃罪? 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构成盗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三、盗窃三块名表可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盗窃三块名表拒不承认怎么办? 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量刑。刑事诉讼中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五、盗窃三块名表不能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八)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六、盗窃三块名表开庭后法庭辩论流程有哪些? (一)公诉人发言; (二)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三)被告人自行辩护; (四)辩护人辩护; (五)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七、盗窃三块名表辩护律师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属守律师的工作纪委和职业道德规范; 2、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实,毁灭证据或制造假证,不得与被告人相互串通,包庇被告人使其逃避应得的惩罚; 4、对在担任辩护人期间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 5、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严格遵守监所的有关规则; 6、要按时出庭,遵守法庭守则,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7、在庭审中要尊重司法工作人员,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尊严。 可见,盗窃三块名表是否是盗窃罪的这个问题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像是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就不能构成盗窃罪。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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