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事实上,劳动仲裁的流程不管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劳动仲裁过程中,适用的 法律依据也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劳动仲裁机构只受理劳动争议,劳动者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公司确实侵犯到了本人的合法权益,仲裁机构才会支持劳动者的诉求。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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