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什么时间可以会见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从犯罪嫌疑人初次接受侦查机构的询问乃至开始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的那一刻起,其便享有了委托辩护人协助维护自身利益的合法权益。
然而,当辩护人接受委托之后,他们有权与仍处于羁押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 但是,针对那些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从事恐怖活动犯罪以及涉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在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时,必须得到侦查机构的事先批准。 然而,在其他不属于以上特殊情况的普通刑事案件中,律师只需手持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正式证明文件及委托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在接到申请后应立即着手安排会见,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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